贵州110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采购(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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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10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采购(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项目类型:货物所属租户: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贵州110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采购(二次) | ||
| 项目编号: | *****【注册后免费查看】 | ||
| 项目类型: | 货物 | ||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项目概况: | 本次采购内容为贵州110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
| 监督人名称: | 采购人单位法务合规部 | 监督人电话: | 0851-***********【注册后免费查看】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文件【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文件应包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或签字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须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需附签字注册会计师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出具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查询窗口为“专项查询”中《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下“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公告时间段内的网页截图或自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响应供应商本项不作要求);若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单位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注册后免费查看】)等行政处罚)。响应供应商近3年内在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因违约或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取消其响应资格的。(自行声明,加盖公章); 8.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签署的保密承诺书; 9.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签署的项目廉政承诺书; 10.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签署的行为准则承诺书; 11.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签署的恶意阻却采购承诺书;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 其他: | -- |
温馨提示
CA办理:1、公开招标项目需要办理CA; 2、非公开招标项目(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等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以不需要办理CA; 3、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帮助信息:系统咨询:400-994-6008
标段一
| 标段/包名称: | 贵州110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采购(二次) | ||
| 标段/包编号: | GQQY-XB***********【注册后免费查看】89-001-2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注册后免费查看】 13: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注册后免费查看】 13:00 |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注册后免费查看】 14:00 |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 标段/包内容: | 本次采购内容为贵州110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文件【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文件应包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或签字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须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需附签字注册会计师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出具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查询窗口为“专项查询”中《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下“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公告时间段内的网页截图或自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响应供应商本项不作要求);若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单位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注册后免费查看】)等行政处罚)。响应供应商近3年内在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因违约或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取消其响应资格的。(自行声明,加盖公章); 8.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签署的保密承诺书; 9.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签署的项目廉政承诺书; 10.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签署的行为准则承诺书; 11.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签署的恶意阻却采购承诺书;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 其他附件: | 合同签署分项报价导入模板.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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