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三路与蕲春大道交叉路口安装智能交通系统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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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河三路与蕲春大道交叉路口安装智能交通系统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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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河三路与蕲春大道交叉路口安装智能交通系统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注册后免费查看】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5-01405

三、项目名称

漕河三路与蕲春大道交叉路口安装智能交通系统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公司【注册后免费查看】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6号6幢2-4层

中标(成交)金额:48.4 (万元)

综合评分法:90.43(分)

货物类

名称:智能交通系统

品牌(如有):海康威视、微创光电、深圳信锐等

规格型号:IDS-TCE900-HL/16、TLD-2016-N、CXBG-2-1-PS-A-DS-TL2000A等

数量:1

单价:484000

五、评审小组成员

曹钰(客场评委)、沈明(主场评委)、易春霞(业主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9-16

2、评审地点:主场: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客场:黄梅镇航信汽贸城二期航信大厦5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费

2、收费金额:0.48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 200 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

(二)本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公司【注册后免费查看】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址:蕲春县京九大道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内

联系方式:***********【注册后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司【注册后免费查看】

   址:蕲春县漕河一路童馨丽都3栋2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0713-7259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话:0713-725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