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羊郡镇翟家庄村清淤产生的石头及土石渣混合物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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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注册后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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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莱阳市羊郡镇翟家庄村清淤产生的石头及土石渣混合物一宗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注册后免费查看】 |
标的名称 | 莱阳市羊郡镇翟家庄村清淤产生的石头及土石渣混合物一宗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元【注册后免费查看】(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注册后免费查看】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勘探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价款自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后于****-**-**【注册后免费查看】前自行将标的资产运输完毕,并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如遇疫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标的资产交付时间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装卸、运输等操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负全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