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梧桐街道2025-07-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1)地块描述
桐乡市梧桐街道****-**-**【注册后免费查看】地块位于桐乡市梧桐街道新玄村新吴景苑东侧。地块占地面积42024.61平方米。地块东至永新河,南至农田,西至新吴景苑,北至农户住宅。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0.589548°,N30.602985°。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地块规划文件,*****公司【注册后免费查看】。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明确用地类型为农村宅基地(0703)。根据现场踏勘,目前,地块现状为农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本地块变更为住宅,为敏感用地,属于甲类地块,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桐乡市梧桐街道新玄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5年4月委托长三角健康******公司【注册后免费查看】(以下简称“我单位”)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受托后我单位根据调查技术规范,进行相关调查工作。
(2) 资料收集和结果分析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以及现场踏勘了解到,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历史,不存在疑似污染源;地块不涉及家庭作坊及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害有毒物质的贮存或输送;本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外来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填埋等情况,未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周边相关用地历史资料齐全,基本能够排除污染的可能性。根据现场踏勘及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不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痕迹,表层土壤快速检测指标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本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可以不进行采样检测,以污染识别为主。我单位根据调查技术规范于****-**-**【注册后免费查看】编制完成了《桐乡市梧桐街道****-**-**【注册后免费查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3) 结论
综上所述,桐乡市梧桐街道****-**-**【注册后免费查看】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作为农村宅基地(0703)开发利用。
本次调查相关单位如下:
委托单位:桐乡市梧桐街道新玄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调查单位:长三角健康******公司【注册后免费查看】
现场快筛检测单位:中科检******公司【注册后免费查看】